一、上报材料包括:各自的评审报告和申请审批表,通过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无需上报纸质材料。
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统一使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2年版《(**-**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7年秋季学期填表,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6-2017学年”,以此类推。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情况”栏只填写参评当学年的成绩排名和必修课门数,如无特殊情况,同年级同专业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且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需在同一范围内。
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5%,但在前30%的,还需上报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详见“鲁学助(2012)11号”)
4、表格中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一律使用第一人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6、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中“院(系)意见”栏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8、表格中各项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校领导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院系公示至少2天,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统一使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2年版《(**-**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4年版《(**-**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7年秋季学期填表,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6-2017学年”,以此类推。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情况”栏只填写参评当学年的成绩排名和必修课门数,如无特殊情况,同年级同专业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且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需在同一范围内。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要求有一项位于前30%,另一项不超出前50%即可;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只要有一项位于前50%即可,另一项不做要求。
4、表格中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既要体现出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又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一律使用第一人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6、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中“院(系)意见” 一栏不做内容和字数要求。
8、表格中各项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校领导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院系公示至少2天,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四、《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表格同2014年版《(**-**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7年秋季学期填表,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6-2017学年”,以此类推。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民族”必须为少数民族,“家庭详细住址”必须位于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三个地区范围内。
3、表格中“学习情况”栏只填写参评当学年的成绩排名和必修课门数,如无特殊情况,同年级同专业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且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需在同一范围内。
省对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参评学生,不做成绩要求,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评审办法,评出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相对优秀的学生。
4、表格中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既要体现出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又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一律使用第一人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6、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中“院(系)意见”一栏不做内容和字数要求。
8、表格中各项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校领导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院系公示至少2天,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