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杨吉斌
副主席:徐祥和、郑晓茹、李馨瑜
职责:
1.学生会主席团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团委、学生科的工作指导。
2.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主席分管两到三个部门,并确保管辖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3.在学生科的指导下,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制定或修改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协助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各部门参加学生会例会,并主持学生会工作会议。
5.督促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反馈、跟进开展的情况,协助学校举办各类活动。
6.及时准确地向学生科反映学生的问题和建议。
7.集思广益,积极引导学生会内部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带领学生会稳定、积极的发展。
8.负责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
9.加强与学校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联系。
10.完成学校团委、学生科布置的其他工作。